人大复印 人文社科学术精华| 殷格非:央企退出房地产之责任本质思考


2010 年 3 月 18 日,国资委明确要求 78 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在 15个工作日内制订退出房地产业的方案。有识之士一致认为,央企退出房地产,是国资委的正确决策。

近几年来,在推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央企无疑起到了先锋带头的作用。但从如此多央企涉足房地产业的情况来看,如何把握央企社会责任的本质,并切实落实到经营决策中,真正起到贡献国民经济的顶梁柱作用,发挥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作用,还需要人们进一步的探索和思考。

目前仍然有部分人认为,央企做强做大,不一定非要局限于主业范围,只要有利于增强央企的经济实力,按照平等竞争者的身份,参与到具有良好盈利的行业如房地产业,不但是无可厚非的,而且能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

这在道理上似乎并不错。但事实的结果就是,以后如果有更多的盈利领域或者暴利领域,是不是不管与主业是否相关,央企都要去参与呢?答案如果是肯定的话,显然与国资委一直强调央企做强做大主业的思想不相一致。事实上,做强做大主业,才是履行好自己的根本职责,也是一个根本有效的途径。

例如,世界著名的默克制药公司的理念是,“我们要始终不忘药品旨在救人,不在求利,但利润会随之而来。”所以公司的资金总是不断地投入到新药研制之中。正是因为他们时刻专注自己的主业,不仅实现了赢利,成为世界制药巨头;同时也成为备受尊敬的公司。然而,同为制药巨头,另一个企业则认为“在人道之外,我们的目标是从所做的一切事情中得到利润”,这种理念使得该公司为了获取资本最大效益,涉猎众多非主业行业(当然,这倒也无可厚非),但这种一切以赚钱为目的狭隘理念,使其在商业操作上错误百出,以至于多次被美国政府处以巨额罚款,对自身发展产生了极其不利的社会和经济影响。如最近一次就被美国司法部罚款 23 亿美元,用以惩罚其制作非法虚假广告,并以高尔夫、按摩和度假等方式对医生行贿。这种公司虽然看起来强大,却不会受人尊敬。

不可否认,央企作为经济组织,涉足房地产有可能会如第二家制药公司那样变得强大,但也有可能为了盈利,逐步淡化其本质功能。甚至不能排除有的公司会像第二个制药巨头那样,只要认为有利可图,就会干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真若如此,那么这样的央企恐怕就难以与共和国的长子身份相匹配,自然也就难以成为履行社会责任表率的企业公民。既然如此,还有以央企身份存在的必要吗?

其实,即使是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也应切实履行其本质责任,急大众住房之所需,急政府之所急,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历史责任感,多建一些简单实用、价廉物美且符合大众所需的“T 型房”,相信也会如默克制药所信奉的那样,利润也会随之而来,真正做到在体格上变强变大,在发展上做到基业长青,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名符其实的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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