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中欧达成全面投资协定。协定就增加双方的市场准入和投资自由达成共识。协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将可持续性融入到双方的投资关系中,这体现在三个方面考量:
协定在总则上以支持高水平的环境保护和劳工权利保护的方式来促进投资,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和与强迫劳动。
协定设立了专门的投资与可持续发展条款。该条款约定了双方对投资关系中融入可持续发展的理解。从最低的责任来考量,双方承诺不为吸引投资而降低劳工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从较高的要求来看,承诺有效实施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在内的多边环境协定,以及有效执行已批准的劳工组织公约的承诺;从未来加大努力的方向来看,承诺努力批准劳工组织尚未完成的各项基本公约;同时促进商界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为保障将可持续性融入到投资关系上,协定承诺将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来确保可持续原则和内容得到贯彻执行。包括民间社会参与执行可持续发展规定的机制,以及一个专门的机制来处理与执行可持续发展承诺有关的分歧。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这一协定:
1.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投资协定
协定本身的目的促进双方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但是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准则的。这体现在:一,不以牺牲可持续发展来扩大市场自由度和投资自由。二,扩大市场准入和投资自由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前提的。
因而,该协定是一个兼顾市场准入和投资自由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协定,是一个在商不只言商的雄心勃勃的投资协定。
2.全球ESG投资的新里程碑
近些年来,ESG投资迅速发展。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倡议,全世界众多金融投资机构自愿参与其中。ESG投资在资本市场也已经风生水起。
这次中国和欧盟的投资协定中关注的可持续发展要素中,能够看到环境、社会和治理等ESG因素也都包括在其中,但这既世界上两个巨量经济体关注ESG的投资协定,也是政府间关注ESG的领先投资协定。可以预见,这项协定将成为在全球促进ESG投资的新的里程碑。
3.社会责任和竞争力兼顾的投资协定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一个基本初衷就是促进双方企业在对方市场的投资效率和效益的,这也是提高投资竞争力的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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