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专业人员报名学习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品牌师: 

——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品牌师: 

——具备本职业助理品牌师职业能力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或者累计完成24品牌培训学时并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含)以上;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具备硕士研究生(或同等学位、学历)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品牌师: 

——取得本职业品牌师职业能力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含)以上,且具有品牌运营成功案例; 

——具备硕士研究生(或同等学位、学历)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含)以上,且具有品牌运营成功案例; 

——具备博士研究生(或同等学位、学历)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且具有品牌运营成功案例; 

——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对于在品牌领域取得重大成就、突出贡献的品牌专业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品牌师。